《合欢宗的小师妹怎么会修苍生道?!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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男人好像有读心术一样,自言自语起来:“可惜了…你杀不死我的,当初我不凑巧撞上了你师父,他那么强,不也是让我逃掉了吗?”
“哈…我终于不用再附身到别人身上,看我化成的人形,多么诱人,多么华丽!”狐妖放下茶杯,用苍白的手抚上自己的面孔,“哎呀,你还不知道吧,你的父亲,也被我夺舍了啊。”
春泣舒不敢乱动乱言,她根本不知道金丝佩的过往,可能是处在佩佩的身体里,闻言心中竟生出了莫名的愤怒。
她压下情绪,装作记不清的模样:“父亲…”
狐妖见状,脸上的笑意更深,他慢慢开口,一桩尘封数百年的往事缓缓浮出真相。
男人的声音很平淡,像是在诉说一件与他无关的趣事。
可是事情本身是那样残忍——狐妖说,佩佩的父亲是它第一个附身的身体,他是个文弱书生,曾救下过自己。
它那时受了重伤,离成妖一步之遥,却被猎人箭矢射中。它不愿被剥皮抽筋,便忍痛跳下悬崖,悬崖下是一条汹涌湍急的河流,冰冷的河水让它淹没,自己顿时昏了过去。
醒来时,便发现自己身处在一间竹屋里——是一个书生救了它,那书生的身体不好,屋里常年煎药。
也多亏了这个习惯,书生才能给它包扎养伤。它还是狐狸的身躯,不会说话,只能日日听那书生读书,全是迂腐的大道理,听得教人头痛。
不过书生脾性好,待它也和善,竟让它养得油光水滑。
它懒懒地想,这书生可堪堪称作朋友,等他化作人形,定要让整个村子里的鸡都送给他。
可是有一天,书生把它放走了,说它伤已经好全,不用再住在这里。
它心下不悦,傲慢地离开了,待自己得道成妖,有了术法,却发现那竹屋已经人去楼空。
后来从村子百姓口中得知,那书生进京赶考去了,它还听到村民说,如果那书生真的考上了,便荣华富贵缠身,日后吃喝不愁。
狐妖便也去了京城,京城人那么多,见了狐狸就人人喊打,它嗅着味道,终于寻到了书生。
当时春闱将即,寒冷刚刚离去,整个京城的夜火树银花,灯火辉煌。
书生在街上匆匆走着,像是要着急回住所,京都繁华无比,车水马龙。达官贵人都聚集在这条街,灯红酒绿,莺歌燕语。
他路过宝马香车,满楼红袖招。
或许是命运使然,它看到那书生缓缓抬起头,与花楼上一容貌姝丽的女子对视——书生霎时红了脸,一眼惊鸿。
那女子就是金丝佩的母亲。
书生姓金,单名一个洵字,名如其人,川流澄澈。
那风尘女也有个似人般娇俏的名字——晚姝华。
高楼上遥遥一见,红灯飘摇间,二人即倾心。
爱情或许是有魔力的,金洵那般光明磊落,内敛腼腆,竟也为了晚姝华进了青楼,掏出积蓄指名道姓地说要她,结果和美人坐着聊了一夜,也正襟危坐了一夜。晚姝华美貌夺人风头正盛,却推了全部朱门权贵,又把自己的细软收拾出,交由那书生手上,红着脸说自己很想再见他。
他们相爱了,后来一夜酒醉动情,有了金丝佩。
金洵庄重又紧张,说自己考取了功名,便赎她进门,二人相敬如宾,绝不再分离。
晚姝华笑意盈盈地应下。
它冷冷地看着这一切,狐狸不明白人类的爱情,只是觉得书生的情谊原来不是只有自己才能拥有。
狐妖打量晚姝华,没有家室,没有才华,没有财富,除了美貌一无所有。书生即便要娶妻,也应该娶一个家室显赫,温婉体贴的女子——村上的人们都这么说。
金洵果然榜上有名,名至二甲。他喜上眉梢,想要立刻把此事告诉爱人,可是世事无常——
书生被榜下招婿的那天,狐妖发现自己可以产生虚影,附身到人类身上。
这是金洵拒绝的第二个婚事邀约,狐狸闯进他的住所,忍无可忍,开口道:“为什么非要是她,她是个花楼女!你不要荣华富贵吗?你不要才名远扬吗?你不要平步青云吗?”
金洵见了它很是惊喜,却在它开口时脸色一变,大惊失色。不过他很快平静下来,烛火倒映在他脸上,衬出了几分丈夫与父亲的慈爱来,声音平缓,带着温润的笑意:“天上地下,某只要一人足矣。”
狐狸扭着腰身,不解地看着他,后来愤懑地离开了。
它其实刚开始不想杀人的。
它只是想替金洵应下第三家的姻缘,狐妖附身到金洵的身上,就那一霎,自己便感受到了化作人类的奇妙感官,还有突然强健的妖气。
直到管家再次出声询问才回过神,狐妖学着金洵的样子,笑着应下了。
做完这一切,它自认为帮金洵完成了了不得的大事,便退出附身,想告诉他这件喜事。
却发现金洵面如死灰,再无动弹,它凑了上去,发现早已没了呼吸。
狐妖这才呆呆地意识到——原来附身是会死人的。
金洵竟被它害死了,它不承认这件事,也不甘心金洵草草结束这一声,就一直附身到他的身上,成了国公府的东床快婿。
它照着印象中扮演金洵的一举一动,走完了它预想中金洵顺遂安稳的一生。其实没什么不好,这个位子够高,足矣让他附身一些身卑命贱的奴仆,吸收阳气,提高修为。
不过中间出过一次小插曲,害它差点丢了性命。
那是一个很平常的早晨,它看着窗外的曲水明堂,朱楼绮户,突然很想看看晚姝华,看看金丝佩。
它便去了那栋高楼,繁华依旧,彩旗飘扬,它溜进了屋子,看到了已经憔悴的美人,和眉眼酷似金洵的孩子。
一股莫名的满足感胀满心脏,狐妖后知后觉,意识到原来这是金洵的执念。
那个孩子是鲜活的,眉眼间全是金洵的腼腆与害羞,它贪恋这抹鲜活,想要看一眼,再看一眼。它便残忍地附身了晚姝华的身体,女人已经神志不清,灵智不设防,很容易就被占据。
可是一时不察,晏酌竟在此处喝酒,感受到妖气,便将晚姝华斩杀于此,速度之快,让它为之后怕,还好千钧一发之间,它不再附身,回到了金洵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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